一、订立合同的常见法律问题
订立合同常见的法律问题有:
1.合同签订后是否可以变更合同
2.合同上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公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3.合同涂改的地方有法律效力吗
4.什么情况下合同无效等等。
二、订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吗
不是必须书面形式的。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一条【合同订立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三、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吗
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仍然可以继续协商,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合同的变更有三个特点:一是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合同,这是合同变更的前提和基础;二是合同变更应依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三是合同变更是对合同内容的调整,但并未消灭原合同。
全文52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