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必须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这意味着,如果口头约定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而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口头约定的租赁期限则视为不成立,只能认为不定期租赁。此外,缺少书面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易确定,容易发生纠纷。
因此,无论租赁期限长短,哪怕只有一个月,最好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一般来说,租赁合同应当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合同到期出租人乱涨房租合法吗
租房合同是合法合同且没有到期的,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协商涨房租,但房出租人不能随便涨房租。
(一)出租人如果随便涨房租的话属于单方面变更合同,是违法的行为,承租人在租房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出租人以原房租继续承租,这是承租者的合法权益;
(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合同到期后,如果合同没有对此有特别的规定,房东是可以变更房租的,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房租价格属于出租人和承租人自行协商确定的范畴。
三、租房不给合同是否涉嫌违法
租房不给合同不会违法。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其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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