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民法典》的限定和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注: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就业证明是让单位出具一份你已经就业的文件,是一个证明信,没有任何的法律效率和程序。
一、“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有何区别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区别:三方协议是学生在校期间签订,劳动合同是毕业生毕业离校后到单位正式报到后签订;三方协议的主体是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三方协议主要适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民法典》,劳动合同主要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二、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书与就业协议书的区别有:劳动合同书是毕业离校后到单位正式报到后签订,就业协议书是在校期间签订;劳动合同书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业协议书的主体是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书主要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协议书主要适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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