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劳动者认为既然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用工必须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那么如果用人单位只要没有签署劳动合同,那么在此期间就必须支付双倍工资。这样的观点应该说基本正确,但是还不够严谨和专业,实际上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细化规定: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的精准的时间应是“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一年的前一日”。也就是说第一个月是不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起算点应是满一个月的次日。
双倍工资如何计算,哪些情况有双倍工资
双倍工资的计算方法:
1、计算周期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即期限最长为11个月;
2、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该扣除;双倍工资计算应以实发工资为基数,包括提成、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并不得低于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很多人将二倍工资简单理解成了工资的二倍,事实上二倍工资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每月实发的工资的双倍,已经发放的工资部分应该扣除。一般来说在要求另一倍,具体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来计算。
应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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