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诉讼期限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劳动者应当先申请仲裁。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劳动争议处理原则
1、所谓劳动争议是指在有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为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所产生的一些争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处理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这一规定确立了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原则,即调解原则;及时处理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这是处理劳动争议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2、根据《劳动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劳动争议诉讼时效的规定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算。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提起民事诉讼的时效则为三年。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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