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本人工资指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若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因计件工资不是固定的,只能按受伤签前12个月平均工资来计算,但不得低于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本人工资指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因计件工资不是固定的,只能按受伤签前12个月平均工资来计算,但不得低于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工 伤 保 险 条 例 : 计 件 工 资 与 最 低 工 资 标 准 规 定
工伤保险条例与工伤保险条例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 工伤保险条例是社会保险法的一部分,它是为了解决工伤保险领域内的问题而制定的专项法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保险的范围、标准和补偿办法等,旨在维护职工在工伤中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
2. 工伤保险条例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其他劳动法律法规相辅相成。工伤保险条例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职工权益的规定,同时也在这些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工伤保险领域做出更加详细的规定。劳动法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对工资支付做了进一步的规定,而工伤保险条例则对工伤保险待遇的计算和支付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与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的关系主要体现在工伤保险条例是社会保险法的一部分,它是为了解决工伤保险领域内的问题而制定的专项法规。同时,工伤保险条例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其他劳动法律法规相辅相成,共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是社会保险法的一部分,旨在解决工伤保险领域内的问题,维护职工权益,分散用人单位风险,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同时,工伤保险条例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其他劳动法律法规相辅相成,共同维护职工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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