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劳动仲裁开庭后不能追加请求,增加仲裁请求的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
一、劳动仲裁开庭的注意事项
劳动仲裁开庭注意事项:注意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庭组成人员回避;仲裁员要求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时,申请人应当全面陈述仲裁请求;当事人应当全面考虑案件的处理结果,选择是否进行调解;其他。
二、劳动仲裁的举证期限是多久
劳动仲裁的举证期限以仲裁庭指定或者当事人协商并经仲裁庭批准的举证期限届满之日为准。仲裁庭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以交换证据的日期为证据届满之日。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经仲裁庭许可,仲裁庭不组织庭前证据交换的,仲裁庭准予延长的期限以举证期限届满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三、劳动仲裁开庭当天是否可以提出新请求
劳动仲裁开庭当天不可以提出新请求。申请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申请,但是开庭后,申请人不能再追加请求,一般只能另行申请仲裁。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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