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赔偿调解书由谁出具
1、人身损害赔偿,如果是由人民法院审判员调解达成协议的,由法院出具调解书。
2、载明双方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等内容。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书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和解协议书怎么写
1、和解协议书首先写明和解各方的姓名,性别等身份信息,然后写明需要和解的事情的详细经过,双方达成的调解条件,分条详列。
2、最后和解各方签字并按手印,见证人签字按手印。和解协议一旦生效,对当事人具有合同上的约束力。
三、什么是调解书
1、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
2、它是法律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文种之一。
3、裁决书是仲裁庭或仲裁员根据经过调解双方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记载该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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