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婚姻自主权
时间:2023-06-13 09:46:19 41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违背当事人的意愿,包办强迫他人的婚姻。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的婚姻。包办婚姻不一定是买卖婚姻,而买卖婚姻必然是包办婚姻。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的表现形式较多,例如,子女干涉父母再婚;干涉寡妇再嫁,干涉离婚自由、复婚自由等等。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均属无效婚姻。对上述的违法行为,除对有错误的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外,其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应酌情予以行政处分。对从事买卖婚姻或借婚姻索取财物,可没收其非法所得或令其返还财物。

(二)禁止换亲、转亲。换亲、转亲是指以女换媳。两家对换的叫换亲,两家以上互换的转亲。有的父母以女儿换取儿媳,有的男子以姐妹换取妻子。因为这种硬性婚配,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原则,这种婚姻应视为无效婚姻。

(三)禁止抱养童养媳,童养媳,就是年龄很小的女孩子由父母或其他人决定嫁给某个男人,并从此在男子家里吃住、干活,成为家庭之一员。待其成年后,不论自愿与否,都要嫁给买方男子,有时会有小女婿的现象。这是一种严重侵犯妇女婚姻自主权利的行为。对当事人要求解除童养媳关系的,有关部门应坚决支持其正当要求,送其返回娘家或妥善安置。童养媳已与对方成婚的,如系包办强迫或未达到法定婚龄,应视为无效婚姻。

(四)禁止干涉丧偶或者离婚的妇女再婚。由于传统的封建思想或私心杂念,有的子女干涉父母再婚,特别干涉母亲再嫁。如果子女因此而拒绝继续赡养扶助父母甚至虐待和遗弃老人,或非议已达到诽谤程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

(五)对暴力干涉婚姻自主的人应依法予以刑事制裁。暴力干涉婚姻自主,是指使用捆绑、吊打、禁闭、强抢等手段,使被干涉者不能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

全文75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妇女婚姻自主权 最新知识
针对妇女婚姻自主权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妇女婚姻自主权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