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签订的《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约定的时间内,您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前往楼盘销售服务中心办理房款交付手续,并产权人本人签署买卖合同,依约定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
1、身份证原件;
2、《商品房预定协议书》原件;
3、定金发票原件。
4、按揭贷款所需资料。
备注:
付款方式可采用现金、刷卡等方式,具体内容请参阅签署预定书时所附的《交款须知》。
目前有中国银行(每周二、四),农业银行(每周三),兴业银行(每周五)进行按揭贷款现场办公。银行办公时间遇节假日等特殊时间会有所调整。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交付地点如何选
根据法律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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