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学界对灰色收入的定义也不统一,有的专家定义为来路不明、没有记录在案、没有纳税、游离在申报之外的个人隐秘收入。也有学者认为收入非白即黑,无论如何冠冕堂皇,其本质是公权与私利交易而产生的黑色收入。
目前,灰色收入已经渗透到了社会各行各业,返点、好处费、感谢费、劳务费、讲课费、稿酬、礼金等名目繁多。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常修泽说,灰色收入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正灰色的,即违章不犯法的收入;二是名为灰实为黑的收入,比如商业回扣、年节收礼、小金库私分、庆典礼品等,属变相受贿;三是浅灰色收入,这一部分本来应该归到白色收入里,但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虽然渠道正当,但缺乏税务监管。
尽管目前灰色收入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它的定义是什么,如何界定,到现在为止,只有民间版本的解释,主要在于界定这个概念有相当的难度。正如叶青委员所言,所谓灰色收入,说白非白、说黑非黑,白和黑混在一起的叫灰色收入。也可以理解成就是公职人员工资之外的收入,比如是一些感谢费、劳务费、补贴之类的收入。
灰色收入是介于合法收入与非法收入之间的一种隐性经济收入,基本上是通过制度外实现的。它既不同于贪污盗窃、走私贩毒等非法收入,又不同于合法的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收入。其最大的特点是非公开性,即以种种手法和技术外理逃避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最重要的就是你有没有正式纳税。的确,公民有纳税义务,如果正常纳税了,就是合法收入。倘若是偷偷摸摸的台底下的收入,你不公开,不纳税,我就认为你是灰色收入。灰色收入是不敢纳税的,非法收入就更不敢拿出来了。
灰色收入是什么意思?上文已经有了清楚的解释。灰色收入就是一种拿不上台面,不敢纳税的非法收入。目前灰色收入已经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作为一种游离于合法与不合法收入间的存在,它有极强的生存性。对于灰色收入,我们要尽量避免,毕竟它是不合法的。
全文77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