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定的职业病包括: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共10类132种。
国家法律醉驾全责有明文规定吗?
没有的,酒驾后发生交通事故,酒驾人不一定就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交警部门认定事故的责任,是依据造成事故的原因,而不是驾驶员是否酒驾。况且,“两高一部”关于醉驾的规定,把造成极速特工是否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考虑,也说明酒驾不一定就是负全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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