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发文字号】:国务院令第259号
【经办部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州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受理窗口】:惠州社保局三楼1-10号窗
【受理时间】:每月1日至24日
【咨询电话】:12333
【相关业务】:变更、年审、注销
【办结时间】:资料齐全,并成功接收地税部门数据的,给予即时办理。
【注意事项】:批量业务申请的企业单位或团体,请于每月1日到15日提交登记,每月25日到28日为业务结算时间,此期间不受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登记业务。
所须资料
一、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三、事业单位及团体:政府部门批准成立文件、登记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在职人员名册;
五、《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一份;
六、《惠州市直职工社会保险增(减)表一式二份;
七、《社会保险缴费登记通知书原件。
办理流程
一、参保单位先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单位新登记,地税部门将数据传送至社保部门;
二、凭所需资料到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业务大厅1-2号窗口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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