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检验的通知
惠州市各参保单位:
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对参保单位2014年度的社会保险登记证进行年度检验,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4月30日止(节假日除外)。请各参保单位持年检资料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关系科(股)办理。逾期年检单位,按社会保险有关法规查处。
特此通知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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