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补贴是工资福利吗?根据有关规定,,雇主在加班期间给予工人的补贴是工资福利的一个组成部分,应包括在工人的工资总额中。
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第4条工资总额由以下六部分组成:
(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费(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第八条津贴和补贴是指因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和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员工的津贴,以及支付给员工的价格补贴,以确保员工的工资水平不受价格影响。包括:补偿员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医疗津贴、技术津贴、年度绩效津贴和其他津贴(二)价格补贴。包括:为确保员工工资水平不受价格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第九条加班工资是指加班工资和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
如何计算加班工资
1。标准工时制加班工资计算。根据劳动部印发的《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工资支付标准如下: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法定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的工作时间,(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但不能安排补休的,如果雇主依法安排雇员在法定假日工作,工人的工资应不低于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
(3),员工的工资应不低于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员工日工资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
2。综合工时制下加班工资的计算
根据劳动部《企业实施非正常工作制和综合工时制审批办法》及《关于员工工作时间相关问题的批复》的规定,经批准实施综合工时制度的企业,其实际工作时间总和不得超过综合计算周期内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和,超出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工资和报酬。此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平均小时数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非正常工作制下加班工资的计算一般来说,批准实施非正常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工资。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仍应支付不低于自身工资标准300%的加班费
上述知识是小员工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有关规定,雇主在加班期间给予工人的补贴是工资和福利的组成部分,应包括在工人的工资总额中。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访问互联网上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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