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尚未届满之际,房东即单方面宣布违约,强制要求承租方迁离。在此情况下,承租方可依据自身实际需求择其二者之一进行处理:1.有权请求房东持续履行租赁合同,直至租约期满;2.亦可选择解除租赁合同,同时敦促房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承租方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公正裁决。具体起诉流程如下:首先,应在房东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书;其次,需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起诉状(详细列明房东及您本人的基本信息,明确提出您的诉讼请求,如要求房东退还押金或其他合理诉求,并详述相关事实和理由);②证据(包括租房合同、缴纳押金的收据以及房东拒绝退还押金的相关聊天记录或录音等);最后,将上述材料递交至法院立案庭,立案庭工作人员将在七个工作日内告知您案件是否已正式立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过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过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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