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案受理多久开庭
一、立案受理多久开庭 1、法院立案后,送达被告法律文书,一般情况下会给被告一个月的举证期限。举证期满后,法院往往才会安排开庭。从立案到开庭一般需要一个月的时间。但有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举证期也相应变短,另外举证期也可以当事人约定,经法院同意后生效。法院案件繁多,分摊到每个法官手里的案件数量也十分庞大,立案之后,开庭时间还得根据法官的时间来安排。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法院立案后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法院立案后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2、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查看原文
2立案受理是什么意思?
刑事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时,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和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如果遇到紧急情况,也可以在立案之前进行某些侦查行为,如勘验现场、搜查、扣押等。 1、有犯罪事实发生。 2、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3、属于司法机关自己的管辖范围。...查看原文
3报案受理后多久立案
报案后,如果公安机关决定对案件进行受理的,应当在24小时内受理审查决定是否立案,疑难复杂案件应当在3日内完成。 刑事案件,应在3日以内审查决定是否立案;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需在7日完成;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延长至30日受理审查,但是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法律、法规、规章等对受理立案审查期限有特殊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立案后,应当及时通知报案人。...查看原文
4执行案件立案受理期限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查看原文
5申诉案件怎么立案受理
申诉案件的立案受理规定如下: (1)立案,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2)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3)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 (4)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5)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6)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7)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8)宣判。 哪些情况可以申诉 1、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2、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3、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4、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5、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查看原文
6案件受理是已经立案吗
案件受理不是立案。受理后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才能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且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再次提起上诉。 案件诉讼费由谁承担,需视情况而定: 1、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 2、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 3、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按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查看原文
7立案和受理案件区别
(1)“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予以接受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的一种诉讼活动;(2)“立案”一般是公安局、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按照管辖范围,迅速受理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进行登记,备案,以便侦察审理的活动。在此,受理不一定立案,但立案却必须受理在先。一、立案要满足什么条件立案条件分民事立案条件、行政立案条件和刑事立案条件:(一)民事立案条件: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行政诉讼立案条件:1、原告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具有诉讼行为能力;2、有明确的被告;3、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已经依法申请复议;4、起诉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5、受诉人民法院应有管辖权;6、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三)刑事立案条件:1、案件依法应由本机关管辖;2、经审查案件来源材料(控...查看原文
8受案不立案如何处理
受理案件后不立案的,如果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第一百七十九条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案情重大、复杂的,公安机关可以延长复议、复核时限,但是延长时限不...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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