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孩子在幼儿园摔伤的,幼儿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非幼儿园有证据证明其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采用的是一种举证责任倒置方式。
2、如果是幼儿园以外人员所造成的伤害,则应当由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如果受伤害人能够举证证明幼儿园在其受伤害时未尽到管理职责,则幼儿园承担补充责任。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小学生在学校受伤谁负责
小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有过错或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小学生在学校受到学校以外的人员人身伤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当相应的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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