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企业破产的。
企业破产时,职工债权在破产清偿顺序中除了担保债权(抵押债权)外,在扣除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是第一顺序优先受偿的,优先于税款和普通债权。职工债权除了工资以外,还包括: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是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根据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可见,我国《破产法》对破产条件界定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经济状况。其内容包括:
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
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不能清偿处于持续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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