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关开本、林志辉诉关兆明解散公司纠纷案的
时间:2023-06-14 10:55:25 47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发布部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文号:[2001]粤高法民复字第9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你院[2001]穗中法民他字第13号《关于原告关开本、林志辉诉被告关兆明解散公司纠纷案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1999年12月,广州兆银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关开本、林志辉召开股东会,决定解散公司并进行清算。该股东会决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第106条、第190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应为合法有效。由于该公司的另一股东关兆明不同意解散公司,故关开本、林志辉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解除三个股东之间的合作关系,其实质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决议的法律效力。根据《公司法》第191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如何清算合资企业问题的批复》(法释[1998]l号)精神,本案可判决股东会决议有效,同时责令当事人按《公司法》第191条的规定组织清算。此复2001年11月27日

全文40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纠纷 最新知识
针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关开本、林志辉诉关兆明解散公司纠纷案的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关开本、林志辉诉关兆明解散公司纠纷案的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