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设立条件
合营企业是一种特殊的企业形式,其特点包括:外国和中国合营者可以是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合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责任以各自出资额为限;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并受其保护;出资应按约定时间足额缴付,并报备相关机关;未能按期缴付视为解散,需办理注销登记。 合营企业是一类特殊的企业形式,其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外国合营者可以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中国合营者也可以是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2. 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3. 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各方对合营企业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4. 合营企业是经中国政府批准设立的中国法人,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并受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保护。 5. 在出资方面,合营各方应按合资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缴付,合营企业在收到出资额后,应当发给出资证明书,并报送原审批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6. 如果合同中规定一次缴清出资额,合营各方应当从合营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缴清;如果规定分批缴付,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额不...查看原文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合同号:____________第一章总则中国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省____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第二章合营各方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中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___地注册,其注定地址在中国____市____区____街____号,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国________地登记注册,法定地址在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注:若有两个以上合营者,依次称为丙、丁方)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查看原文
3中外合资经营合同包括的内容
合营企业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合营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二)合营企业名称、法定地址、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三)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的缴付期限以及出资额欠缴、股权转让的规定;(四)合营各方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五)合营企业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名额的分配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聘用办法;(六)采用的主要生产设备、生产技术及其来源;(七)原材料购买和产品销售方式;(八)财务、会计、审计的处理原则;(九)有关劳动管理、工资、福利、劳动保险等事项的规定;(十)合营企业期限、解散及清算程序;(十一)违反合同的责任;(十二)解决合营各方之间争议的方式和程序;(十三)合同文本采用的文字和合同生效的条件。合营企业合同的附件,与合营企业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查看原文
4如何撰写中外合资经营合同
_________________经友好协商,公司地址:甲方、乙方,合资代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达成如下协议:公司名称:第二条英文名称:经营范围船用设备(以下简称船用设备):公司主营业务为代理,以获得优惠的价格和方便的售后服务,加强竞争工业设备(以下简称非船用设备)代理业务公司的经营范围不仅仅是船用设备,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美元(大写),实收资本为美元(大写),股权分配第五条甲方股权占投资总额的50%,第六条董事会由4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由甲方委派,2名由乙方委派,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第七条董事会每年由董事长召集一次。必要时,经一名董事提议,董事长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但必须提前二十日通知。董事会拟在代理厂商中选择代理业务周转率较高的地方,总结经验,增加代理项目,检查协议执行情况。每次董事会会议应作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第八条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不能出席的,可以委托其代表出席。董事会的工作原则是平等互利、友好协商。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总经理的职权由《总经理任命书》规定,见附件((略)第九条董事会成员在公司不领取工资和津贴。...查看原文
5中外合资经营合同股权的确认
[案情]原告:卢-堡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系**大国上市公司)。被告:**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系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公司)。被告:中国**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系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公司)。1994年1月15日,济南啤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啤酒集团)与卢-堡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卢-堡)签订了《中外合资经营济南卢-堡啤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议书》,**大卢-堡以英文名称在该协议书落款处表述为“NOBLECHINAINC.”,并由李*顺签字。同年1月30日,**啤酒集团与卢-堡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济南卢-堡啤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约定:济南卢-堡啤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投资总额为2,998万美元,注册资本为2,435.4万美元,中方投资974,16万美元,占40%;外方投资1,461.24万美元,占60%;任何一方若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须经另一方同意,并经原审批机构批准。该合同上合资外方落款为“卢-堡中国集团有限公司ForandonbehalfofNOBLECHINAINC.**祥AthorizedSignat...查看原文
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解决纠纷方式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解决纠纷方式有:1、仲裁方式。合营各方发生纠纷,董事会不能协商解决时,由中国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或协议在其它仲裁机构仲裁;2、行政方式。合营企业如发生严重亏损、一方不履行合同等,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报请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后可终止合同。合同解决纠纷方式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1、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可以就纠纷达成协商;2、调解解决。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有关机构调解;3、仲裁解决。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条款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解决。合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十五条合营各方发生纠纷,董事会不能协商解决时,由中国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也可由合营各方协议在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合营各方没有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的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查看原文
7中外合资经营公司纠纷诉讼由哪国管辖
中外合资经营公司纠纷相关的诉讼应当由我国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其中适用了属人管辖以及属地管辖的原则。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规定,转让方和外商投资企业拒不根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报批义务,受让方另行起诉,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解散事由1、合营期限届满;2、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3、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4、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5、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6、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7、董事会决议解散(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六条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后,转让方和外商投资企业不履行报批义务,受让方以转让方为被告、以外商投资企业为第三人提起诉讼,请求转让方与外商投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共同履行报批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方同时请求在转让方和外商投资企业于生效判决确定的期限内不履行报批义务时自行报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查看原文
8中外合资企业与中外合作企业的区别
中外合作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有哪些区别呢?首先,出资方式不同。合资经营企业一般由双方投入资金,而合作经营企业一般由外商提供资金、设备、技术,我方一般不直接投入资金。其次,出资比例不同。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商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25%。而合作经营企业双方出资比例可以协商决定。第三,利润分配的方式不同。合资经营企业按各方投资股份分配利润,而合作经营企业按双方商定的比例分配利润。最后,承担风险的责任不同。合资经营企业是双方共同承担风险,对外负连带责任。而合作经营企业一般是各自承担风险,不负连带责任。在经营管理和适用法律等方面,中外合作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也有所区别。中外合作企业是一种契约式的合营企业,是一种可以有股权,也可以无股权的合作式经济组织。而中外合资企业则是一种股权式企业,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并经有关部门的批准,在中国境内与中国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投资举办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三章 国家出资企业 第二十一条 国家出资企业对其所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 国家出资企业对其所出资...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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