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即指,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方依照双方协商一致的条款,预售方在约定时间范围内将已完工的商品房所有权移交给预购方,预购方则需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者一部分购房款项,同时按照约定日期接收商品房的书面协议。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将尚未竣工完成的房屋提前出售给购买者,由购买者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项的交易行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方通常会选择分阶段支付房屋的价款,这一方式与分期付款买卖相似,然而其本质上并非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