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几种瑕疵签字、盖章行为的效力分析
1、合同上只有当事人签字或者只有当事人盖章的情形。一般认为,签字和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事人只要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就表明其对合同所约定内容的认可,根据民事法律关系中意思自治的原则,当事人达成合意,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认定有效。
2、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当事人的合同,合同上只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个人签字或盖章,没有加盖单位印章的情形。由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身的特点,其意志要靠具体的自然人来表达,签订合同也要通过具体的自然人来完成。
二、几种非正常盖章行为的法律责任分析t:2em;“>3、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他们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时间不一致的情形。此种情形,因为当事人已经签字或者盖章,对合同成立应该没有异议,只是对合同成立的时间应如何确定,存在分歧。
二、几种非正常盖章行为的法律责任分析
1、借盖印章行为。借盖印章的情形比较复杂,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借用人与出借人有隶属关系或者承包关系,借用人签订合同是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那么出借单位一般应当对合同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2、私盖印章行为。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单位公章为自己实施的民事行为私盖印章,此行为实数越权行为,根据有关规定,越权行为是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具体到私盖印章行为,除印章单位追认外,一般应由盖章行为人承担合同责任。但单位应对私盖印章行为承担举证责任。在此需要特别提到的是,如果是企业职工利用本单位印章为他人提供保证担保,保证行为无效。
3、关于单位歇业或被注销后,原单位职工用原单位的印章与他人签订合同的情况。此种情况,合同的相对方因对合同相对人的主体地位审查不细,本身具有一定的过错。由于原单位已经不存在,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行为人个人三、对策他人有过错的,亦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4、私刻印章、盗盖印章等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触犯刑法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产生的民事责任,应当由具体行为人承担。
三、对策
基于签字、盖章行为的重要性,在签字、盖章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1、合同内容是对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具体规定,在签字、盖章前,相关人员应当对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最后的审查确认,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签字、盖章。程序上要避免先签字、盖章,后填写合同内容的现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单位要明确印章和合同专用章的具体用途,应当盖单位印章的,不能盖单位内部部门的章。同时,应当严格对公章和合同文本的管理,防止私盖或者盗盖印章情形的发生。
3、单位应当对合同经办人的具体权限加以明确,合同承办人应当在授权的范围内签字、盖章。防止出现越权行为。授权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这样既便于单位内部管理,同时也便于合同相对方审查。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