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消费者协会投诉有用。商家侵犯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后,消费者协会会组织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商家与消费者协商不好,消费者协会将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此事。事实上,消费者协会只是工商局内部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构,即从公平公正的角度处理消费者投诉。一般来说,消费者协会只做调解,不会受到任何惩罚。商户被投诉侵犯消费者权益,工商行政管理会对商户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商户进行行政处罚。包括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等。
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的管辖原则
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的管辖原则消费者协会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实行地域管辖为主、级别管辖为辅的原则:一、对消费者的投诉,由被诉方所在地的县级消费者协会处理;被诉方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县级消费者协会处理。二、案情涉及两个县级辖区以上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地级或省级)消费者协会处理;三、案情涉及两个地级协会辖区以上的,由省级消费者协会处理;省级消费者协会可委托辖区内和案件有关联的任何消费者协会处理。四、案情涉及两个省辖区以上的,由首先接到投诉的省级消费者协会处理;必要时,可与相关联的其他省级协会协商处理。省级消费者协会对已受理的投诉可以委托有关联的消费者协会处理。五、中国消费者协会和省级消费者协会认为有必要的投诉可直接受理或委托有关联的消费者协会处理。六、外籍消费者投诉国内经营者的,由被投诉方所在地县级以上消费者协会处理;国内消费者在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引发的争议,应告知消费者向经营者所在地有关部门投诉。特殊情况,由中国消费者协会或省级消费者协会提供必要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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