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者如何避免买到有居住权的房子
购房者避免买到有居住权的房子就要在购买房子前查看房屋的登记状态,因为《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对于在登记状态中没有居住权登记的房屋,购房者有理由相信其没有居住权,即使购买到后涉及居住权的纠纷,对购房者来说也是有利的。
二、居住权的取得方式
居住权的取得有如下方式: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注意,我国尚未明确规定此种方式。
三、居住权限制条件
居住权限制条件如下:
1.不可只凭一纸合同或默认习惯设立。居住权的设立采用登记生效主义,通过合同或其他合法意定方式产生居住权依据后,当事人需遵循公示公信原则,履行登记手续,否则居住权并未设立,不可享有更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哪怕在涉案房屋中居住多年,仍然不会只凭时效取得居住权。
2.居住权不可转让、不可继承。居住权从源头上讲其实是役权的一种,属于一种人役权,具有人身性。它保障的是特定人在特定住宅居住的权利,是房屋所有权人基于一种特定关系而自愿设立的,若可以转让或继承,难免改变或不符设权人的初衷。
全文58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