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上海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村定于2009年8月2日,组织开展第八届村委会选举,自7月3日至7月11日为有选举权的村民登记期。我村共设选民登记站21个,地点和人员分别为第一组:怀连法;第二组:沈水芳;第三组:夏道根;第四组:计其观;第五组:陈三观;第六组:计全金;第七组:姚法弟;第八组:钱月明;第九组:杨龙其;第十组:李木连;第十一组:朱福宝;第十二组:顾阿毛;第十三组:蒋保金;第十四组:蒋金秀;第十五组:孙照观;第十六组:罗道均;第十七组:干连木;第十八组:曹启明;第十九组:沈爱明、董友宝;第二十组:朱伯权;村部:会计办公室。请你届时通知1991年8月2日前出生的有选举权的家庭成员,带好户口薄或身份证到各自村民小组或村部登记站来登记。逾期不来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选举权利。
特此通知。
万春村村民选举委员会(章)
2009年7月2日
《选民登记通知书》回执
南陆村村民选举委员会:
你们送来的《选民登记通知书》已收到,本人负责通知家人按期前来登记。逾期不来登记,即为自动放弃。
收件人签名:
2009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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