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侵权人的过错行为产生了损害后果;侵权事实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侵权人的过错行为导致了夫妻二人解除婚姻关系。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构成要件是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的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就有权请求过错方进行赔偿。并且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财产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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