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谁?第三人能否成为损害赔偿责任主体?
时间:2023-06-04 10:53:38 19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离婚时的损害赔偿责任主体只能是无过错方的配偶,离婚时,由无过错方向有过错方提出。第三人不能成为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无过错方不能向第三人主张损害赔偿。

相关知识: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修改后的民法典增加的一个新规定,它既是婚姻关系民法属性的直接反映,也是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是侵权责任,有四个构成要件,应将过错推定原则引入到婚姻家庭领域中的损害赔偿制度中。损害赔偿作为侵权者因承担的民事责任之一,具有制裁和预防违法行为的功能。这本身就体现了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并且对其他可能发生侵权行为的人而言,也有警戒和预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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