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主体根据情况而定。盗窃者通常不承担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或保管人和驾驶人承担责任,如果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则与雇主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出借车辆和承租人也要承担责任,而支配车辆运行和取得运行利益的现车主则通常不承担责任。
1.如果驾驶盗窃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通常情况下赔偿主体是盗窃者。
2.擅自驾驶他人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和擅自驾驶人。
3.雇员驾驶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雇主;如果雇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与雇主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驾驶未过户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支配车辆运行和取得运行利益的现车主。
5.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肇事人或者借用人。
6.出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承租人。
交通事故赔偿主体
交通事故赔偿主体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受到损害的当事人以及机动车驾驶人等赔偿义务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主要涉及以下几个主体:
1. 受伤者:即在交通事故中受到损害的人,包括行人、自行车骑行者、汽车驾驶员等。受伤者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用、残疾赔偿、误工损失等费用。
2. 机动车驾驶人:即交通事故中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如果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交通事故的对方当事人:即与受伤者一起行事的另一方当事人,如果对方当事人有过错,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即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如果他们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他们有过错,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以上几个主体都有可能承担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当事人无法确定过错程度,则可以通过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
交通事故的赔偿主要涉及受伤者、机动车驾驶人、交通事故的对方当事人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等几个主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当事人无法确定过错程度,则可以通过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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