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者请了两个月的病假,是不能再享受本年度的带薪年休假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不能享受当年年休假。该规定旨在寻求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和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权益之间的平衡,是避免用人单位负担过重的人力资源成本的一项制度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另外,应届的大学毕业生如果此前没有工作经历,只有入职工作一年之后才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全文36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