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劳动保障厅今年七八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劳动合同法》执行情况的重点抽样调查。调查人员按照企业性质和行业类型随机选取了2152户企业,涉及职工40.6万人。在对南京、无锡、苏州、南通、盐城等五市的1282户企业和24149名职工的调查问卷进行整理分析后,相关部门近日公布了部分调查结果。
1-3年期劳动合同占到一半。调查显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我省大部分企业选择与职工签订中长期劳动合同,其中1-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达到了49.09%。与上年末相比,订立1年及1年以下期限的劳动合同减少了14.42%;1-3年期限劳动合同增加了12.89%;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增加了1.19%。劳动合同期限明显延长,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现象大大减少。
劳务派遣等用工占总量三成。被调查企业近三年用工数据显示,《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我省企业用工总量保持上升势头,2007年企业用工总量比2006年增长12.83%;今年上半年,企业用工比2007年增长5.89%,这与全省就业形势基本吻合。同时,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连续5年回落,到今年6月底回落到3.17%。值得一提的是,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企业用工结构开始发生变化,劳务派遣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发展迅速,已达到用工总量的三成。
超半数企业实行带薪休假。被调查的职工普遍反映,《劳动合同法》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95.41%的职工反映,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前经过了协商。职工问卷显示,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7.70%。93.68%的企业建立了职工名册制度。55.15%的企业已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另有25.66%的企业拟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尹蔚民表示,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和《条例》,既涉及政府职能的转变,也涉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和利益格局的调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下一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对社会反映仍然比较集中的用工机制、用工成本、劳务派遣等问题进行专题宣传,进一步讲清道理、澄清事实、消除误解。采取各种生动活泼、通俗明了的形式,如制作法律条款简图、编印《条例》的宣传册等,加大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全面准确地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自觉遵守各项规定。
为做好相关法规政策与法律、《条例》的衔接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指导各地全面清理本地区的劳动合同制度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本地区实施办法,解决法律实施中的区域差别问题。
企业经营者正确理解法律,对全面执行法律具有重要作用。今后三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会同国资委开展对中央企业经营者的培训,会同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和中企联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分层开展以非公有制企业为主的企业经营者的重点培训,推动从中央到地方各类企业经营者全面、正确理解和执行《劳动合同法》和《条例》,避免因误解造成执行中的偏差。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