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大队属于前期的处理单位,投诉方既可以打电话督促,也可以直接报警处理,必要情况下还可以到法院起诉。我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只要收到投诉请求,劳动监察大队会在五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在五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
劳动监察投诉有用吗
劳动监察部门应依照职权受理投诉,《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规定,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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