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集资诈骗问题新特征
1、涉众更多、地域范围更广
2、犯罪发生的速度更快、影响也加大
3、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不再以普通熟人为主
4、共同犯罪减少
5、目前多发在P2P领域
二、网络集资诈骗问题的应对政策
1、捋顺权责,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与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
2、加强行业自律、推行底线标准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3、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
4、管控虚假宣传
5、准确理解市场准入与市场门槛的关系
6、加强自组织服务工作
综上所述:相较于普通非法集资,网络集资诈骗问题具有范围广,扩散速度快,辨识度低等特征。互联网行业属于新兴产业,管理上面还有很多漏洞,很多问题都还没有暴露,还不确定其是否为非法集资,这无疑又增加了辨识的难度。这就需要从多个方面完善互联网的管理制度,积极鼓励投资者创业的同时设定一些门槛、控制虚假宣传等防止因为创业失败而沦为非法集资。
一、哪些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的
构成集资诈骗的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故意构成,以非法占有的。
二、网络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是
网络扶持的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网上盗窃。网上盗窃案件以两类居多:一类发生在银行等金融系统,一类发生在邮电通信领域。前者的主要手段表现为通过计算机指令将他人账户上的存款转移到虚开的账户上,或通过计算机网络对一家公司的计算机下达指令,要求将现金支付给实际上并不存在的另一家公司,从而窃取现金。在邮电通信领域,网络犯罪以盗码并机犯罪活动最为突出。
网上诈骗。网上诈骗是指通过伪造信用卡、制作假票据、篡改电脑程序等手段来欺骗和诈取财物的犯罪行为。
网上色情。国际互联网是一个“无主管、无国界、无警察”的开放网络,即所谓的“网络无边,法律有限”。有了互联网,无论大人小孩只需坐在电脑前,就可以在全世界范围内查阅色情信息。因特网赋予传统的传播淫秽物品行为以更大的广泛性和更高的集中性。
网上赌博。在网络时代,赌博犯罪也时常在网上出现。美国纽约曼哈顿区检察院曾于1998年2月底对在互联网上赌博的14名赌徒进行了起诉。负责该案的美国联邦检察官认为,美国有几十个公司利用因特网和电话进行体育赌博活动,每年赌资可能有10多亿美元。
网上洗钱。随着网上银行的悄然兴起,一场发生在金融业的无声革命正在开始。网上银行给客户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服务,顾客只要有一部与国际互联网络相连的电脑,就可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办理该银行的各项业务。这些方便条件为“洗钱”犯罪提供了巨大便利,利用网络银行清洗赃款比传统洗钱更加容易,而且可以更隐蔽地切断资金走向,掩饰资金的非法来源。
网上教唆或传播犯罪方法。网上教唆他人犯罪的重要特征是教唆人与被教唆人并不直接见面,教唆的结果并不一定取决于被教唆人的行为。这种犯罪有可能产生大量非直接被教唆对象同时接受相同教唆内容等严重后果,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弥漫性。
此外,网络犯罪还有网上侵犯知识产权、侵犯隐私权、网上恐怖、网上报复、网上盯梢等多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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