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1、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2、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主要是两方面: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二是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3、以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4、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5、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二、遭遇网上集资诈骗该怎么办?
遇到网上集资诈骗这种情况,您可以选择在你住所地(犯罪行为和结果发生地)报案,也可以选择在被告人住所地(犯罪行为地和被告人居住地)报案,无论在哪里报案的,接受报案的公安机关都应该受理。受理之后,如果发现不属于属于自己管辖的,可以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管辖。
你在本地报案,经侦不受理是错误的,你再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不受理也是错误的。只要你坚持报案,他们两个都应该受理。如果不受理,让他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你持通知书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请立案监督。如果他们不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你可以向公安机关的纪检督查部门去投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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