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四)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是怎样的
如果已经是无固定期限了,那么解除此合同,那一般就是因公司的缘故较多。那么具体的赔偿方案,我们得看是属于那种情形才知道,大多数情形都是公司赔给员工,例外的情形就有可能是员工赔给公司了。注意也有可能是不需要赔偿的!
那么如果是因公司的经营问题而发生变故或者说是公司故意而为之的,亦或是公司要转型继续调整人员配置之类的,都是需要经济补偿的。这种情况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是非常常见的,这也是社会的趋势。在这里就不详细介绍这种常见情形了。
那么比较特殊的是公司要求员工赔偿,这在实务中比较少见,但还是有的。但这不在属于劳动仲裁庭可以管的,而是必须要提升到民事庭方可妥善处理。那么到底是属于什么原因呢,那就是作为员工的一方,发生了很重大的错误,而这样的错误早就在其他合同里约定好,是绝对不能犯的错误。而且一旦犯错了,就会发生严重的后果,造成公司损失惨重,甚至有可能让公司直接关门大吉。倘若如此,需要员工自己承担责任并且赔偿,那自然也是理所当然的。
当然,不需要赔偿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是可以这样理解的。两边都没有任何过错,且是员工那一方的缘故,提出解除的。
以上就是对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赔偿的详细解读!
二、无期限劳动合同什么意思
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单位无法确定合同终止时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时间不能确定,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如果达到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应当履行合同,如果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应当解除劳动合同。
无限期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简称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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