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五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一、关于经济补偿金的仲裁申请怎么写
1、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劳动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3、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4、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另外,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1份、按照被申请人数量向被申请人提交相应的份数,同时申请人自己也要保留份与提交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被申请人相一致的申请书。在实务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会向申请人提供申请书的格式文本,申请人只需要按照格式文本的要求填写即可。
二、在时效内提交的仲裁申请书之中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1、仲裁申请书之中需要包含的劳动者的姓名、仲裁请求等的内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仲裁机构需要在收到仲裁请求后的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请求的决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