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证的手续
时间:2023-03-29 01:50:16 41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备案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准备资料到房管局备案。(这一步都是由开发商必做的,具体没必要了解)

2、准备办理预告资料由房开盖章,客户签字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备案后的备案表一份,房屋登记申请表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婚姻状况证明一份,首期款和维修基收据复印件一份,以上复印件全部加盖房开公章。

3、送件取件将准备好的办理预告资料带到房管局,交予经办人,3-4个工作日后,向之前交予的经办人取回资料,此时多了四份资料分别是《房屋预告登记审批表》《收费通知单》《询问笔录》《房屋预告登记申请表》

4、签字盖章客户本人在《房屋预告登记申请表》《询问笔录》签名按手印,开发商加盖公章。

5、审批发证将签好字,盖好章的《房屋预告登记申请表》《询问笔录》交予经办人审批,3-4个工作日后,客户持身份证原件,到房管局的缮证窗口,缴纳80元的预告登记费和20元的档案管理费,然后交予缮证窗口经办人,经办人打证,发证。你就可以领到自己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了。

一、以民法典中有关物权的起诉有诉讼期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动产物权转移的条件

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的转让一经办理登记手续,便发生该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的法律后果。即未经登记的不动产物权变动以及未经交付的动产物权变动,不发生物权之得失变更的法律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可见,我国民法典实质上是采取登记要件主义作为一般原则,而登记对抗作为特别例外的规定。登记要件主义成为我国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基本原则,本条确定了登记作为一般性的强制性,虽然没有使用“必须登记”的说法,但是规定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所有的不动产物权变动都必须采取登记方式。该条说明登记要件主义是物权变动的一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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