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以下简称“购房协议”)中对预售房屋面积的具体规定,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证所述内容的真实性、明确性以及合法性。协议应当清晰明确地记载预售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以及由业主共享的共享建筑面积,同时详细注明上述各种面积的测算依据和计算方式。
另外,应当明确指出面积的最终确认权归属于房地产测绘部门,并且在协议中约定当实际面积与预售面积存在差异时,双方应该采取何种措施进行处理,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面积误差的处理办法、退款或者补足差额等方面的条款。通过这种方式,我们能够有效地维护双方的利益,防止由于面积问题而引发的不必要纷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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