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出纳的主要工作有:
1、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2、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时,要严格审核有关原始凭证,再据以编制收付款凭证,然后根据编制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
3、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和结汇、购汇制度的规定及有关批件,办理外汇出纳业务;
4、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为其它单位办理结算;
5、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如国库券、债券、股票等)的安全与完整;
6、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
初次当出纳要注意以下问题:
1、不得出租、出借公司银行账号,不得向个人银行账号,尤其是陌生的个人银行账号进行转账、汇款;
2、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在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过程中,应当有完整的记录。企业因填写,开早票据有误,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票据作废,应当按规定将作废票据予以保存,不得随意处置或销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七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房地产出纳员主要负责什么工作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凭证进行复核。复核的主要内容是:核对收付款凭证与所附的原始凭证会计事项是否一致,金额是否相符,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款项收付。
2.对于重大的开支,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盖"收讫"、"付讫"戳记。
3.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限额,超过部门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有价证券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搞坐支现金。
4.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须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的登记薄上签章。在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以防止出现银行透支现象。
5.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在按规定序时记帐,按日结出余额,核对现金的账面余额是否与当日实际库存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严禁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6.对日常以往的现金以及当日的库存现金和各种保管的有价证券,在确保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负责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代为保管。
7.对所管的印章必须要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对空支票和空白收据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薄登记,按规定手续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8.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俩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不得兼任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据:
《会计法》规定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是由于出纳员是各单位专门从事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会计人员。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