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人员工作要点有哪些
大致环节:1.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2.根据收付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4.根据记账凭证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5.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6.期末,根据总账和明细分类账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下面是外资出口企业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基本工作内容,有的工作项目真正做起来还是很繁琐的!1.每天审核报销单,报财务经理复审后在财务软件中编制记账凭证。2.即时认证增值税发票,注意代开的发票代码。月底将认证通过后打印表格,做预申报和免抵退时用。3.将已经付款的运输费发票或四小票中的一种在InvClient2.3抵扣程序中输入,经审核后打印表格装订好备用,认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文件在打印项目内导出。4.月初根据财务软件导出相关资料编制各项报表和免抵退核算资料。在2006年水电,运输费统计中登记好相关数据。5.每月8号以前完成上月日常预申报、TRAS重点税源数据申报工作。6.每月8号以前在6.0系统中和免抵退文件夹中完成免、抵、退前2月的汇总申报工作,注意对应关系的核对,报国税。7.月底27及8号前完成计统办统计报表的相关工作(注意月、季度报...查看原文
2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1)敬业爱岗。热爱自己的职业,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会计人员只有为自己建立了这个出发点,才会勤奋、努力钻研业务技术,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具体从事的会计工作的要求。敬业爱岗,要求会计人员应有强烈的事业心、进取心和过硬的基本功。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会发现本来不是由于业务技术深浅的问题,而是由于粗心大意和缺乏扎实工作作风造成一些失误。会计工作政策性很强,涉及面较广,有的同社会上出现的各种经济倾向和不良风气有着密切的联系,因而有些问题处理起来十分复杂。这就要求会计人员要有强烈的追根求源的意识,凡事要多问个问什么,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由于会计工作的性质和任务,致使一些会计人员长年累月、周而复始地进行着算账、报账、报表等事务工作,天天与数字打交道,工作细致而繁琐,如果不耐劳尽责,缺乏职业责任感,就会觉得工作枯燥、单调、甚至讨厌,就谈不上热爱会计工作,更谈不上精通会计业务,也就搞不好会计工作。(2)熟悉法规。会计工作不只是单纯地记账、算账和报账,会计工作时时、事事、处处涉及到执法守纪方面的问题。会计人员不单自己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还要能结合结合会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在自...查看原文
3会计人员交接制度
第一章总则1.为了规范会计人员的管理,确保会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清楚岗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2.会计人员调动工作、变动岗位或因故离职的,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处理善后事宜,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否则,一律不得离岗。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所有会计人员。第二章移交会计人员离岗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盖经办人员印章。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要核实所有内外往来账目,部门间财产物资账,并尽可能处理结清,处理不完的列表交接。4.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一般应包括: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项目、交接内容、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交接内容要详细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查看原文
4会计人员做假账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的罚款:(一)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二)私自设置会计帐簿的;(3)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的;(三)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的(四)(五)随意改变会计处理方法的;(6)为不同的会计数据使用者提供不一致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的;(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八)未按照规定保存会计数据,造成会计信息的毁损、灭失的会计资料;(九)不按照规定建立和实施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和有关信息的;(10)聘任会计师不符合本法规定。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计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查看原文
5什么是会计人员的回避制度?
什么是会计人员的回避制度?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执法或者执业的公正性,对由于某种原因可能影响其公正执法或者执业的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和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回避制度已成为我国人事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主要有以下三种亲属关系:(1)夫妻关系。夫妻关系是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的基础和源泉,它是亲属关系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当然需要回避。(2)直系血亲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法律上讲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出生于同一祖先,有自然联系的亲属,如祖父母、父母、子女等;第二种是指本来没有自然的或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等,如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是亲属关系中最为紧密的关系之一,也应当列入回避范围。(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旁系血亲是指源于同一祖先的非直系的血亲。所谓三代,就是从自身往上或者往下数三代以内,除了直系...查看原文
6会计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1.为了规范对公司会计人员的管理,使得公司会计人员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以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为宗旨,特制定本办法。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对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和管理。第二章会计人员的任职条件1.公司会计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制度,一般2~4年轮岗一次。(1)外派到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一般3~4年轮岗一次。(2)公司财务部的科级干部,一般2~3年轮岗一次。(3)一般会计人员,一般2~3年轮岗一次。(4)出纳员在同一出纳岗位上工作满2年者,必须轮岗。(5)退休前两年的会计人员原则上不再轮岗。2.会计人员的具体轮岗时间,由财务负责人按照上述规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3.会计人员调动岗位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科长监交。(2)科长办理交接手续,由部长监交。(3)部长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负责人监交。(4)财务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公司总经理监交。第三章附则1.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和修改。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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