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则新闻宝马故意冲撞人群,导致五人死亡,肇事者沿大连市中山区五汇路由西向东行驶时,由于无法接受投资失败的现实,突然加速,故意闯红灯,撞上五汇路劳动公园北门人行道斑马线过马路的行人,造成5人死亡,2人重伤,4人轻伤,2人受伤。
肇事者以极端的方式发泄情绪,在城市中心的公共道路上加速驾驶,故意闯红灯,撞上人行道上的行人,造成许多人死亡,伤害他人的财产损失,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社会危害和犯罪极其严重。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判处死刑。
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逃逸或者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罪是指从事交通工作的人员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事故、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损失重大的的犯罪行为。因此,在正常情况下,汽车司机杀人,构成交通事故罪。
宝马司机故意撞死人,这样的行为显然是不可取的,现在有车了之后交通虽然很方便,但是我们出门的时候还是要注意安全,毕竟生命诚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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