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
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贵州晚婚假取消了吗
贵州晚婚假取消了,最新婚假时间根据《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职工本人结婚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假。贵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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