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婚假10天包含周六日吗
1、北京婚假10天包括含周六日。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假10天不是10个工作日,而是连续的10天,中间是包含周末的,所以基本上工作日的话也就是最多8天。对于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2、法律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二、办理结婚证的程序是什么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北京婚假多少天?
北京的婚假为10天。国家规定的婚假为3天,但各地地方法规有些对婚假做了延长或增加,北京的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7天,一共10天婚假。根据公司的福利制度,其可以和员工约定超出10天的婚假时间,法律并不会予以干涉,但公司不可以和员工约定婚假比10天少或者没有婚假。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六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日。第十九条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男方享受陪产假十五日。男女双方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将其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工资不得降低;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女方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三周岁前,每人每年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每年按照子女满周岁计算。
夫妻双方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调整延长生育假、育儿假的假期分配。女方自愿减少延长生育假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可以增加相应天数;夫妻双方享受的育儿假合计不超过十个工作日。第十五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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