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证明书上写着一方的名字,是否共同财产取决于情况。
夫妻婚前或婚后一方以自己的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并以自己的名义登记,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无论以哪一方名义登记,都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赠与子女,而非共同财产。
4、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5、婚前一方支付首付,以该方名义登记,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房产归登记人所有,还款部分需要分割财产。
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的房子产权是谁的
婚前购买的房产:
1、一人出资买房,登记在该方名下,归登记方所有,离婚时不分割;
2、一人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如果是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房子归该方所有,但是应给另一方经济补偿;
婚后买房一般包括:
1.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分割。
2.
所购房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的名下,该不动产则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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