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加名字房产算夫妻共有,这可视为夫妻一方自愿对另一方的赠与,离婚时二人均可对该房产主张所有权,即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先行通过协议方式分割该房产,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手续
1、准备相关证件
在房产证上添加名字之前,有几样证件是必须准备的,其中包括: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原则上需要办证本人到场,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具体以各地方城市规定为准。
2各地收费不同
接下来您需要到房管局大厅自助机叫号等待办理。办理因各地的政策不同,收取的费用也有差别。大部分地区收的工本费是80元,贴花费5元,制图费25元,也许款项有出入,以各城市相关部门收费现场为准。
3、办证约需要10个工作日
上述内容办理好以后,加名的基本程序就完成了。在10个工作日以后,不过节假日要顺延,就可以去房管局大厅领取一份新的房产证,这时候房产证上的名字就是你们夫妻二人的名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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