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正式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该企业同岗最低工资,也不得低于企业当地最低工资。如果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试用期工资,则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发放工资。若在试用期,员工的社会保险也是由企业缴纳的,试用期待遇应体现同工同酬原则。
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在试用期的工资应当不低于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正式工资的80%,并且不得低于该企业同岗最低工资,不得低于企业当地最低工资。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试用期工资,且满足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则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发放工资,若没有约定试用期工资,只约定了转正后工资,则按正式工资的80%计算。要注意的是,即使在试用期,员工的社会保险也是由企业缴纳的,试用期的待遇应体现同工同酬原则。
试用期工资标准是多少?
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进行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期限,但并不是劳动者的白干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因此,试用期工资是有法定标准的,一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二是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相挂钩。
《劳动法》第47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和工资水平。用人单位有权自主确定本单位职工的工资标准,有权自主确定试用期人员的工资标准。为了体现劳动报酬中的同工同酬原则,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的工资标准应当与用人单位本岗位的工资标准一致,但是由于劳动者尚处在试用期间,其工作水平、业务能力与正式员工还会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最低档工资80%的标准既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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