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旅客托运行李损失的赔偿,承运人应当按照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自带行李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毁或者灭失,承运人对自带行李损失有过错。承运人对自带行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是过错责任,这不同于对旅客伤亡所负的赔偿责任。由于自带行李在运输过程中由旅客自己保管,旅客有责任看护好自己的行李,所以,除非该行李损失是因承运人过错造成的,否则,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应当对自带行李损失非因自己过错造成负举证责任,不能举证证明的,视为承运人有过错。
一、飞机晚点,航空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飞机晚点,航空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旅客、行李或者货物在航空运输中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本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此种措施的,不承担责任。
二、客运合同双方的义务有哪些
民法典合同编客运合同部分,对承运人和旅客的义务作出了相应规定。
(一)旅客的义务
1、持有效客票。旅客须凭有效客票才能乘坐交通工具,除特别情形外,不能无票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坐的,应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交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2、限量携带行李的义务。客票对携带行李有约定的,旅客须按约定限量携带行李。超过限量携带行李,应办理托运手续。
3、不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违禁物品。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有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旅客违反规定的,承运人可以将违禁物品卸下、销毁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旅客坚持携带或者夹带违禁物品的,承运人应拒绝运输。另外,旅客随身携带或在行李中夹带违禁品,要承担相应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须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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