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是为防止卖方一物二卖的不诚信行为,是对买方的一种保护,但为了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避免买方在申请预告登记后长期拖延不办理正式登记,损害卖方的利益。另外,法律对买方的权利也作出了限制,即“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因此,买方在申请了预告登记后应当及时申请正式登记,千万不能认为办理了预告登记就可以高枕无忧。
一、预告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预告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5、预购人单方面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
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可以按照约定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以保证未来物权的实现。
二、楼房网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楼房网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双方使用电子签名技术在线签署电子合同等缔约协议文本,则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可以按照约定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以保证未来物权的实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房地产的,不具有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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