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有劳动关系,符合工伤死亡认定条件的,依然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一、劳动关系认定条件六十岁以上的要注意什么
法律没有禁止用工单位聘用超过60岁的劳动者,超过60岁依然可以成为劳动者。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要具备如下三个要素: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条件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需要的条件: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工伤的认定标准如下:
1、当事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当事人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当事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当事人患职业病的;
5、当事人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当事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是押金不给怎么办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不退还其押金的,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以及被拖欠的工资,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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