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件工作日如何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计件工作日,是指职工以完成一定劳动定额为计酬标准的工作时间制度。计件工作日实质上是定时工作日的一种特殊形式。
根据《劳动法》规定,计件工作日应有合理的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而合理的劳动定额,应当以职工在一个标准工作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或标准工作周(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计件数量为标准,超过这个标准就等于延长了工作日时间,侵犯了职工的休息权。从这个意义上说,合理确定计件劳动定额是实行计件工作日的关键。
实行计件工作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日工作定额确定工作时间,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定额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即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企业应该按照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工时制度的原则,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应当按每日8小时或平均每周40小时之内能够完成的工作定额,不能把劳动定额确定过高,超过劳动者每日8小时之内的劳动能力或平均每周40小时的劳动能力。用人单位将劳动者的劳动定额定得过高的,应当合理减少劳动定额,劳动者超过合理劳动定额以外的工作都应当算作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法律关于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应当依法计付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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